公共性社團運作要點

【新中和社區大學 公共性社團運作要點】(2020.2)

  • 公共性社團定位

  1. 公共性社團以參與及瞭解公共事務為主,並以推動社區居民共同參與及凝聚社區意識為目標。
  2. 為鼓勵學員投入社區公共事務,公共性社團每學期為5學分,學分費依當學期課程發佈為準。
  3. 公共性社團可在校內外進行活動,但活動設計須考慮與社大其他學員之互動和交流,社團學員每週約花五小時時間,進行社團活動,在校外或在家之作業時間亦計算在內。
  4. 為使社團經驗得以持續傳承,可重覆選修同一社團。
  5. 公共性社團設諮詢顧問,由社區大學聘任校內外專業人士,協助社團運作,擬訂社團活動之目的、內容與形式。
  • 公共性社團諮詢顧問

  1. 公共性社團諮詢顧問由社區大學聘任校內外專業人士,協助社團議定社團目標及運作,擬訂社團活動之內容與形式。各社團亦可提出諮詢顧問建議名單,但須經校方核定確認,正式聘任。
  2. 公共性社團諮詢顧問每一學期顧問費三萬元,由校方統籌支付。
  3. 社團諮詢顧問享有免費選修社大一門課程之權利。
  4. 社團諮詢顧問不須每週固定出席,但須專責組訓社團幹部、擬定學期宗旨及促進社團長期經營與走向社區。每一學期中須提出下學期社團活動計劃、於期末評定社員成績(成績之評定參照「講師聘任與工作說明」)。
  5. 社團諮詢顧問重點工作為協助社團自主運作並長期經營,逐漸符合將社團之公共議題推向社區之根本宗旨。
  6. 社團諮詢顧問每學期須出席兩次社大舉辦之行政會議,以交流彼此社團運作之經驗和方法,並共同商議社大公共性社團之發展。
  • 公共性社團運作之原則

  1. 每個社團設社長一人,副社長一至二人,幹部若干人,以推動社務。
  2. 每一社團最高決策機制為社員大會,決定社團發展方向與運作原則。
  3. 各社團每學期須提出書面記錄,內容含社團課程進度、工作目標及財務報表,並接受其他社團之建議,藉此流通社團資訊,並達到社團合作及資源共享之作用。每社團須有一人以上出席,惟社團會議不限幹部參加,開放給所有社團學員參與。
  4. 為讓社區民眾與社大學員了解各社團特色與議題推動,各社團須於參與嘉年華成果展。
  5. 社團若有拓展活動需求,得於活動六週前向校方提案爭取經費,校方將依對外申請狀況及財務狀況,提供補助。
  6. 社團得針對特殊需求,以社團名義對外募款,捐款方式可指定贊助特定社團,由社區大學開立可節稅之捐款收據,但對外募款前須先向校方報備。學期末需公開社團財務報表,以昭公信。
  7. 社團以中和社大名義辦理對外活動,因學校負有實際責任,請社團事先與校務處共同討論。
  8. 各社團可經社員同意酌收社費,以加強學員向心力或作為社團運作費用,但除非特殊需求,收費每人不得超過1000元。若有特殊需求須向校方先行報備。
  9. 社團幹部每學期改選一次,社長可連選連任二年。每學期末或期初須選舉產生下一學期新任幹部名單及新的社團運作方向與內容。

 

本校本學期共有4個公共性社團如下:(2021年春季班)

校務義工社、水噹噹手作皂工坊、性平教育倡議-青春啦啦隊、韌性都市林志工隊培訓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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