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度新北市【夏月節電中.揪團來省電】競賽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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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活動目的

為吸引更多市民參與節能減碳活動,從日常生活省電做起,運用獎勵及競賽方式,鼓勵市民自由組隊、呼朋引伴參與省電活動,主動達成宣傳省電觀念及效益之目的,藉此擴大民眾參與,使新北市持續朝低碳生活邁進,共同營造家戶節能省電氛圍。

貳、活動對象

新北市轄內住宅用電戶,揪團達10 戶者,即可組隊報名參加。

參、執行方式

一、競賽期程:
(一)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03 年6 月30 日(含)。
(二)收件(電費單)截止:103 年9 月30 日(含)。
(三)得獎名單公布:103 年10 月(如有異動,將另行公告)。
二、報名表或電費單寄送資訊:
(一)郵寄地址:22065 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 號3 樓,信封請註明「揪團省電競賽—團隊名稱」收即可。
(二)電子郵件信箱: saveearth@ms.tpc.gov.tw,信件主旨請註明「揪團省電競賽—團隊名稱」;以此方式寄送報名者,應於103 年9 月30日前將報名表暨同意單(附件一)正本連同收集之電費單寄送至本局。
(三)傳真:(02)29522831,請於傳真後來電(02)29532111 分機3218確認,以確保資格;以此方式寄送報名者,應於103 年9 月30 日前將報名表暨同意單(附件一)正本連同收集之電費單寄送至本局。
三、報名方式:
(一)由團長或指定代理人召集10 戶團員(以戶、電號為單位),並於103 年6 月30 日(含)以前 填妥報名表暨同意單(附件一),再以郵寄、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向本局報名。
(二)請團長或指定代理人於103 年9 月30 日(含)以前向團員收集103 年5(或6)及7(或8)月份(參賽月份為電費單抬頭所載明月份;非指用電計費期間)兩期電費單正本,於彙整後以郵寄、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寄送至本局。
(三)本局收件5 個工作天後(不含假日),可於活動網站查詢報名是否成功,以確保報名資格無誤。
(四)報名戶數未達10 戶、不符參加資格或逾收件截止日期者,本局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寄送資料。
四、競賽規則:
(一)參與計算累積省電量之用戶需符合以下條件(參考附件二):
1、應同時繳交103 年5(或6)及7(或8)月份(參賽月份為電費收據抬頭所載明月份;非指電費計收週期月份)兩期電費單正本。
2、不為公共設施用戶、亦不為國民中小學用戶。
3、當期用電相較於去年同期省電比例≧0。
4、每戶電費收據載明之「用電種類」為「表燈非營業用」。
5、用電地址應為本市境內用戶。
6、每一用戶限擇一團隊參與競賽,不得重覆。
(二)總累積省電量計算說明:各團隊凡有符合前項條件之用戶,將加總其電費單之省電度數,即前述電費單若無省電,將不予計算省電度數,亦不取負值加總。
(三)競賽排序方式說明:各團隊統計總累積省電量後,再依「總累積省電量」排序前30 名;如有排序序位相同之情形,將依活動辦法肆、三(二)辦理。
(四)各團隊不得任意更換經報名確定之10 戶團員;如有異動,亦僅能計算原報名表暨同意單(附件一)所載明電號之省電量。
(五)各團隊如有逾時未繳交或缺漏電費單之情形,將以本局最終所收資料予以計算該團隊總累積省電量。
(六)其他經本局認定並經公告之情形。
(附件1)報名表暨同意單
(附件2)電費單參考示意圖

肆、獎勵

一、針對競賽結果,分別頒給總累積省電量分組最高前30名價值3,000至10萬元不等之商品禮券。
排序 獎項/禮券金額(元) 獎項金額總計(元)
第1名 10萬 10萬
第2-3名 5萬 10萬
第4-6名 3萬 9萬
第7-10名 2萬 8萬
第11-20名 1萬 10萬
第21-30名 3,000 3萬

二、領獎方式:
(一)得獎名單將公告於活動網站,各獎項依報名所填資料以電話及郵寄等方式通知團長或指定代理人得獎與領獎方式,並辦理領獎相關事宜。得獎團隊應於收到通知10 日內提送領獎相關單據,以完成領獎手續;如有逾期,視同放棄並依序後補。
(二)團員如非為電費收據上載明之用戶名稱,須在領獎時提出實際居住該址證明文件(如載明參加者姓名及用戶地址之電信費、信用卡單據等可茲證明文件)。
(三)得獎團隊獎項以各團員平均分配為原則。
(四)得獎者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處理相關稅務問題。

三、注意事項
(一)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供資料真實而正確,如有資料不完整、造假或無法聯絡等情況,本局有權取消參與競賽及中獎資格。
(二)如遇有排序序位相同或其他特殊情形時,本局保留得獎名額及禮券金額異動之權利,亦得個別調整獎項授獎名額。
(三)領獎者有配合提供優良事蹟照片及活動報導所需題材之義務。
(四)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
1、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價值新臺幣2 萬元以上(含),需扣繳10%所得稅,外籍人士需扣繳20%所得稅。
2、獎項金額價值新台幣1,000 元以上(含),未達2 萬元(不含),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且得獎者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如領獎單、勞報單)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3、相關稅務問題應由得獎者自行負責。
(四)得獎團隊有配合提供優良事蹟照片及活動報導所需題材之義務。

(五)本局保有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如有變更以本局網站或活動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伍、個人資料保護說明

一、參加本活動者視為瞭解及同意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為舉辦「103 年度新北市『夏月節電中•揪團來省電』競賽活動計畫」之需要,將對參加者的個人資料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

二、使用目的僅為報名資料彙整及審核、統計節電成果(如:電號、省電比例、用電度數、電費金額、聯絡方式等)、聯繫得獎者、所得扣繳憑單寄送或得獎獎項核發等事宜(如:姓名、住址、身分證統一編號、匯款帳號等),不做其他用途。

三、參加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上開資料,若提供資料不完整,將無法參加本競賽活動,如有相關問題可來電(02)29532111 分機3218 查詢。

四、本局將對參加者之個人資料善盡保管義務及責任。
陸、未盡事宜,悉依行政程序法及其他法律規定辦理。
柒、活動辦法下載
103年度新北市「夏月節電中•揪團來省電」競賽活動計畫.pdf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官方網站:http://intranet2.epd.ntpc.gov.tw/savep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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